乘客开门杀撞伤人!司机未买商业险 需自负200万元赔偿
快科技10月19日消息,司机一定要特别注意,如果乘客开门杀致行人伤亡的话,是需要自己担责的。平时停车上下乘客时,一定要确保停车安全规范,并对乘客进行提醒。
据报道,2023年6月9日中午,徐某敏驾车搭载乘客徐某,行驶至汕头一路段,徐某敏将车停靠在路边,车身与路边留出大约1米的空隙。此时,60岁的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该路段同向行驶,车内乘客打开了车门,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事故后,刘某被送医,但颅脑重伤,昏迷至今已逾两年。经鉴定,刘某的伤势为一级和八级伤残。
汕头市龙湖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徐某敏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敏提出异议,申请复核,市公安交警部门最终维持原认定结果。刘某一方先后两次起诉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
法院确认,司机徐某敏临时停车时未确保车辆停靠位置安全、未对乘客的开门行为尽到提醒或制止义务,其停车行为为“开门杀”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徐某敏未为案涉车辆购买第三者商业险,最终共计要承担200余万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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