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为什么把扶苏分配上郡?秦始皇有何目的?(这都可以?)
扶苏,赢姓,名扶苏,秦朝宗室大臣,秦始皇嬴政长子。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由于“儒生”非议朝政,秦始皇一怒之下诛杀四百六十余人,扶苏得知消息后直言劝谏,但却因此被秦始皇发配上郡。那么,扶苏到底是因何被发配,秦始皇发配扶苏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发配原因:与秦始皇治国理念不同,没能理解秦始皇苦心
由于春秋战国以来的数百年分裂,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面临的形势其实极为复杂,其中最为严峻的便是文化制度层面的割裂,虽然秦始皇通过一系列的变革基本实现了制度层面的统一,但文化差异却根本不是短期内可以消除的。
秦始皇虽然推崇法家治国理念,但也曾尝试接纳列国文化,他不仅没有阻止其他各派学者涌入咸阳,甚至允许他们登堂入室,对于六国文化和其他学派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包容。例如融合儒、法、道三家学说的“五德始终说”,又如咸阳规划中体现出的道家“法天象地”;再如尊崇儒家和齐鲁文化的“泰山封禅”。
秦国与列国文化虽然皆脱胎于周文化,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却吸收了大量的戎狄文化,且深受法家思想所影响,因而深受列国之鄙夷。即便六国皆为秦国所灭,但六国士子在文化层面仍保持着极大的优越感,在《淮南》《汉书》《荀子》等史料中,随处可见“刻薄寡恩”、“虎狼之国”、“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等词。
除了文化层面的差异之外,由于秦始皇在统一天下后实行集权统治,且派往各地的官员全部是熟悉秦国律法的秦人,这导致列国士子的晋升之路被彻底切断,虽然秦始皇也设立了“博士”职位,允许列国士子和其他学派学者参与朝政,但却仅有议政权而无实际权力,这引起了列国士子的极大不满,民间非议秦国新政的声音从来都没有停止。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摆酒设宴,七十余位官吏、博士参加了这场宴会。正是在这次宴会上,齐人淳于越以“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为由,对秦始皇的中央集权统治提出质疑,并要求重新恢复分封制。要知道,中央集权制可是秦始皇统治的核心,淳于越此语无疑挑战了秦始皇的底线,于是当李斯提出“焚诗书”建议后,秦始皇当即予以同意。
“焚诗书”事件中,秦始皇不仅按照李斯的建议,下令焚毁除“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和官方藏书以外的所有诗、书和百家言论的书籍,而且严禁民间再有任何诗书、百家言论和攻讦朝廷政策的言论。
然而,就在禁令仅仅一年之后,又发生了侯生、卢生两位术士逃走的事件,两人不仅出逃,而且还在民间大肆非议朝政,结果惹怒秦始皇,始皇帝怒道,“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秦始皇从来都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人,之前为了维护统治稳定,他可以忍耐,可一旦下定决心清除反对声音,他便不会再手软。于是,始皇帝“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
且不论秦始皇诛杀的“儒生”到底是儒家子弟,还是术士,秦始皇此举无疑是为了杀鸡儆猴,防止民间再出现其他学派言论。然而,扶苏却根本没能理解秦始皇的苦心,反而站出来说道,“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扶苏此举不仅是在攻击秦始皇的施政举措,而且在思想层面明显倾向于儒家思想,岂能不令秦始皇恼怒?不过,对于外人秦始皇还能痛下杀手,可扶苏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无奈之下只能“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
发配目的:到底是为了锻炼扶苏,还是将其彻底流放
既然扶苏是因治国理念不同而被发配,那么秦始皇将其发配上郡的目的是什么呢?有人说是秦始皇在有意锻炼扶苏,也有人说是秦始皇彻底放弃了扶苏。从现有史料来看,个人更倾向于后者。
先说锻炼之说。既然扶苏是因为治国理念不同而被发配,那么秦始皇的发配之举,有没有可能是为了让扶苏体验一下民间疾苦,希望其能够体谅自己的良苦用心呢?
这种可能性并非没有,但上郡显然不是合适的地方,原因在于上郡当时乃是在对抗匈奴的前线,在这里虽然能够体会到民间疾苦,但对于扭转扶苏的思想问题显然没有什么帮助,毕竟父子两人的冲突根本乃是在治国理念和文化层面。
再说流放之说。要知道自春秋战国以来便有“储君不外放,外放即被废”的定例,也就是说公子一旦被发配,便标志着其已经退出了继承人的争夺。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例子便是晋国“骊姬之乱”时,晋献公将太子申生发配曲沃,以致“ 晋国以此知太子不立也 ”。
虽说当时扶苏以监军的身份来到蒙恬营中,且蒙恬手中握有三十万重兵,可根据秦朝的制度,军队只有秦始皇才能调动。要知道“蕲年宫之变”时,即便嫪毐动用了太后赵姬的印玺,也没能调动军队,更何况扶苏一个发配的公子身份。
很多人持锻炼之说的一个很重要原因,便是认为扶苏乃是秦始皇钦定的继承人,虽然根据《史记》的记载,秦始皇临终之前,的确有意立扶苏为皇位继承人,但根据《秦始皇本纪》的记载,秦始皇临终之前命赵高给扶苏送去的诏书内容乃是“与丧会咸阳而葬”,只是让其返回咸阳参加葬礼,而并非立储,只是在《李斯列传》和《叔孙通列传》中说胡亥乃是“诈立”。
此外,根据《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第三卷的《赵正书》记载,秦始皇病重之时曾就继承人问题与李斯等大臣进行商议,当时丞相李斯、御史冯去疾便建议道,“今道远而诏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面对这个提议,秦始皇只说了一个字,“可”。
更为重要的是,扶苏在治国理念上与秦始皇有着严重冲突,而胡亥在赵高的辅佐下,却是从小接受法家思想教育,更为偏向法家治国理念,从这一点来讲,秦始皇立胡亥的可能性也更大。
如上所述,个人认为由于治国理念的冲突,秦始皇选择了将扶苏发配上郡,但很可能也是因此,秦始皇将扶苏排除在了继承人行列之外。至于让扶苏得到历练,这个可能性的确存在,但并不能就此认定秦始皇是在有意培养扶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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