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投名状》成功地将张文祥洗成了一个可敬可佩的英雄侠士,一百多年来,其实诸如此类的故事版本层出不群,经过时间的洗礼更让这个案子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之所以被列为“清末四大奇案”之首,这个案子不仅有叔嫂通奸、背叛复仇之类的爱恨情仇,也有男儿血性、侠肝义胆的英雄壮举,同时还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矛盾和政治内容,这些结合在一起使得本案不再是一个孤立的杀人案件。之所以直至现在都讳莫如深,并不是案子本身判决正确与否的关系,而是任何的判决结果都不会让大众满意,并据此怀疑判决结果,所以才会有此感觉。
马新贻其人
马新贻(1821-1870),字谷山,回族,山东菏泽人。其出身宦官世家,自幼机敏好学,道光二十七年参加会试中三甲第六名,先后任太和、宿松、亳州知县。咸丰三年,马新贻被任命为建平县知县,此地是太平军南京与湘军安庆之中心,战略位置十分突出。马新贻则招募乡勇加强防务,太平军多次攻其不下,因此得战功崭露头角。咸丰五年,太平军林凤祥、李开芳部率军北伐,在捻军的配合下攻破安庆。福济紧急被任命为安徽巡抚,由于他是马新贻科考座师,故而对马新贻照顾有加,直接任命马新贻为合肥知县,驻扎巢湖南岸,以阻断庐州太平军外援。马新贻驻防期间多次袭击太平军,后来更是配合清军统帅和春攻破庐州,因功受封为庐州知府。
咸丰八年,马新贻在“庐州之战”中大败于陈玉成之手,浴血杀出重围后竟剩下三个随从,在突围中他将知府大印和臬司印信一并丢失,被清廷革职留用。同治元年,两江总督曾国藩与安徽巡抚李续宾联袂奏请重新启用马新贻。于是马新贻以安徽布政使回到安徽主持庐州军务,并于第二年被任命为庐凤颖方泗兵备道,在此期间马新贻招抚流亡、劝稼农桑,使得安徽百姓修养生息,颇受曾国藩赏识,称赞其为官“正本清源,实事求是”。同治三年,太平天国被镇压,马新贻因功被任命为浙江巡抚。战乱后的浙江,人口十不存二,到任后的马新贻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恢复当地经济,两年后政绩颇彰,于同治七年再次被提拔为闽浙总督。按照清朝制度,凡是总督一类的封疆大吏被初次任命都要进宫请训,于是在这年的7月5日马新贻来到北京皆收同治帝和慈禧太后的召见。
慈禧太后见到马新贻后,对其在安徽抵抗太平军以及治理浙江的表现赞赏有加。其后马新贻在京期间多次受慈禧太后的召见,尤其在出发前的最后一次召见慈禧太后更是交给马新贻一道密旨让其彻查湘军剿灭太平军后,太平天国“圣库”的财物去向等事宜。
马新贻深知这件事水太深,尤其曾氏兄弟的湘军势力在江南地区如日中天,他一个仅有官职并无实际军权的总督查这件事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其间必然凶险极大,故而他从养心殿出来后“大汗淋漓、朝服尽湿、惶恐异常”。
慈禧太后查“圣库”一事并非空穴来风。在之前曾国藩允诺湘军攻破天京之后可“驰禁三日”,也就是允许湘军纵兵明目张胆地抢劫三天,所以攻破天京后,曾国藩献给国库的财物非常少,以至于慈禧太后曾直接降谕旨给曾国藩要求彻查天京金银下落,她还劝曾国藩道:
卿以儒臣从戎,历年最久,战功最多,自能慎终如始,永保勋名。惟所部诸将,自曾国荃以下,均应有该大臣随时申儆,勿使骤胜而骄,庶可长承恩眷。
慈禧太后此话其实已经是暗含杀机了,她对平定了太平天国的湘军集团已经产生了猜忌,更对他们可能囤积财物进行的下一步行动深感忧虑,故而才会起用马新贻为闽浙总督,目的是起到节制、监督湘军的作用。
同治七年7月15日,马新贻向朝廷请假回乡省亲,在老家逗留了半个月后才开始去福建上任。临行之前他叫来了两位兄长,秘密叮嘱他们道:“我此行吉凶难料,万一有何不测,万万不可去京中告状,一定要忍气吞声,这也是尔等自保之策!”
就在马新贻前往福建走到半路之际,突然接到廷寄谕旨,改授其为两江总督兼通商事务大臣。从经济意义上来看,“国家财富,悉出两江”,可见两江总督的重要性;从政治上看,两江总督是仅次于直隶总督的封疆大臣。所以不难看出,这是慈禧太后在为马新贻创造条件,让其迅速到任打压湘军势力。
多番审问的“刺马案”,拖延不结
马新贻到任两江总督后,迅速展开组建新军,裁撤湘军的行动,经过一年多时间,两江地区百姓安定,经济也迅速恢复,湘军大部分被裁撤回乡,新军也开始颇具规模。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按照曾国藩留下的传统两江总督都要阅兵操练,也被称为“月课”,这样做一来宣扬军威,二来让百姓观阅,可以稳定民心。马新贻对于这类收买人心之举自然也不会拒绝,于是便打算前去观礼。
由于两江总督府建立在原来“天王府”的废墟之上,巨大的工程量数年还未完工,所以后院通往阅兵场的西门可以任由百姓往来,而百姓也可通过此路到达阅兵场观看“月课”,这就为刺杀提供了绝佳机会。
这天早晨,马新贻早早来到巡抚衙门西边的校场。就在马新贻头棚阅射之时,途中有一百姓突然跪地大喊:“马大人,请助我也!”此人是马新贻同乡王咸镇,以前曾给其两次自助,由于这个场合比较隆重,故而马新贻并未停步,而是由随从将其推开。
当行至西角门时,前年又闯出一人,甚着短衣,快步冲向马新贻单腿跪地问安,右手突然抽出匕首刺向马新贻肋部,马新贻猝不及防顿时倒地。
后面护卫随从见势不妙,一拥而上将刺客拿下,刺客也没有反抗束手就擒,在捆绑中只听他高喊道:“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今日拼命,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随即仰天长笑,被押往上元县衙受审。
堂堂两江总督,封疆大吏马新贻被光天化日之下被一个匹夫之徒刺杀,难免透着蹊跷,顿时举国关注。要知道马新贻当时随行人员极多,护卫森严无比,按照常理不可能有人能近身刺杀,但偏偏却遭遇了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刺杀,这可以说是大清立国以来最为奇怪的刺杀,所以民间流言、报纸传播迅速使此案成为国内外关注的重点。
马新贻被刺第二天下午,即因伤重毙命,临终前他口授遗书,由嗣子马毓桢代书道:
行至门口,突有不识姓名之人,以利刃刺臣右肋之下,深至数寸,受伤极重。臣昏晕数次,心尚明白,自问
万无生理……而现当边陲未靖,外患环生,既不能运筹决策,又不能为海内弥无形之祸……
马新贻的遗书表达了两层意思,第一,刺客他不认识;第二,慈禧太后吩咐的事他没做到,表示愧疚。
案发后第一时间,江宁将军魁玉、藩司梅启照会同江宁知府冯柏年、江宁知县莫祥芝、上元知县胡裕燕等人连夜审讯刺客。刺客张文祥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对刺杀马新贻的动机却闪烁其词。
8月29日,慈禧太后接到魁玉的六百里飞奏后十分震怒,对着曾国藩和李鸿章问道:“这事岂不甚奇?”曾国藩诚惶诚恐回答道:“这事甚奇!”李鸿章问回答说:“谷山近事奇绝,亦向来所无!”
慈禧太后认为,堂堂封疆大吏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针对的是朝廷,所以一日之内连下四道旨意。
第一、命“魁玉督同司道各官加紧审讯,务得确情,尽法惩办。”另给马新贻奖恤。
第二、曾国藩重新调任两江总督,直隶总督由李鸿章调补。
第三、密旨安徽巡抚英翰加强长江防务和地方治安,密切注视江宁局势,以备不测。
第四、“着魁玉督饬司道各官,设法熬审,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
魁玉领命,又将收容张文祥的店家朱定斋、周广彩以及当天跪道求助的王咸镇等人收押审讯。
9月3日,清廷朝会议论“刺马案”时,给事中王书瑞上书道:“督臣遇害,疆臣人人自危,其中有牵掣窒疑之处,应派亲信大臣彻底根究,勿使稍有隐饰。”于是慈禧太后在9月5日再次派出漕运总督张之万奔赴江宁,会同魁玉同审此案。
显而易见,慈禧太后也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更是怀疑张文祥一人不可能做下如此大案,必须查明其中真实情况来判断是否是某些团体集体作案。
9月18日,朝廷再次下旨,吩咐“此事案情重大,断不准存化大为小之心,希图草率了事。”言下之意,已经判断清楚张文祥并非个人作案。
9月24日,被多番训斥的魁玉终于上了一份稍微全面的奏书。
伏思前督臣马新贻被刺一案,案情重大,张文祥刁狡异常,奴才督饬司道昼夜研审。张文祥自知罪大恶极,必遭极刑,所供各情一味支离。讯其行刺缘由,则坚称既已拼命做事,甘受碎剐。如果用刑过久,又恐凶犯仓瘁致命。
另外魁玉汇报了些其他情况,如查明张文祥系“漏网发逆头目”,曾是太平军侍王李世贤部将等,并且现在已将张文祥的女儿张宝珍,儿子张长幅,与之居住在一起的舅嫂罗王氏等都已经被锁拿到案,同时,魁玉还致信给山西巡抚何璟,要求将张文祥的拜把子兄弟,时任山西某官职的时金彪归案对质。但是,关于张文祥刺杀缘由仍未审讯出来。
但是远在北京的慈禧太后却认定,魁玉汇报上来关于张文祥的招供“闪烁”、“支离”之词恐非真实招供,而是魁玉、梅启照等人在审案时发现了重大问题,但考虑有其他原因而欺瞒朝廷。于是严令漕运总督张之万即刻赶赴南京,不得拖延。
张之万深知此行危险,故而一直拖延着不到江宁,但圣命难违,只好挑选漕运精锐兵丁二百余人一同前往南京,一路上严加戒备,唯恐发生意味,就连出恭都让二百兵丁团团围住,故而民间有了“漕帅出恭,警卫两百精兵”之笑料。
直到10月7日,张之万才慢吞吞到了江宁城,到达之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审案,而是约请客魁玉、梅启照秘密会晤。多年的从官经验让他知道,这个案子不管怎么审,怎样结,都是两头不落好。审出主使人,那就意味着得罪了除掉了马新贻的幕后黑手;如果审不出幕后主使,马新贻家眷不会满意,慈禧太后、光绪帝更不会满意。所以要想明哲保身,只能如之前魁玉一样,采取拖延审讯的办法,将这个案子化小,最后小事化了。
然而,拖延也不是最终办法。如此大的案子久拖未结,自然引起朝野一致不满。朝廷于12月9日、12日分别下了两道谕旨,训斥张之万和魁玉:“现已五旬之久,尚未据将审出实情具奏,此案关系重大,岂可日久稽延?”迫于无奈,张之万与魁玉联名提交了一份案情书。
凶犯张文祥曾从发捻,复通海盗,因马新贻前在浙抚任内,剿办南田海盗,戮伊伙党甚多。又因伊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拦舆呈控,未准审理,该犯心怀忿恨。适在逃海盗龙启法等复指使张文祥为同伙报仇,即为自己雪恨,张文祥被激允许。该犯旋至新市镇私开小押,适当马新贻出示禁止之时,遂本利俱亏。迫念前仇,杀机愈决。同治七、八等年,屡至杭州、江宁,欲乘机行刺,未能下手。本年七月二十六,随从混进督署,突出行凶,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
这次的审案结果看似逻辑通顺,但如此说法实难用来审结刺杀封疆大吏这样的重案,于是朝廷在12月18日明确不予认可,认为“不足以成信谳”。
从这些来回得消息中我们不难看出,张之万与魁玉二人汇报上来的情况,慈禧太后并不认可,另外朝中大臣也觉得马新贻死的不明不白,不能查清案由明正典刑,就此糊涂结案的话,此风一开,以后朝臣谁敢放心办事?否则就可能成为马新贻第二。所以慈禧太后再次严厉张之万、魁玉务必将案子查的水落石出,免得清议不断被流言纷纷。同时令刑部尚书郑敦谨赶赴江宁,会同曾国藩再审此案。
曾国藩终审此案,仍是一团乱麻
“大臣们众口一词地要查张文祥被后“主使”,其实已经将矛头对准了湘军集团,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老谋深算的曾国藩自然不愿在此敏感时刻就任两江总督。他先是以“年老体弱”婉拒两江总督之职,而慈禧太后却夸他“老成宿望”是最适合担任两江总督的人选,曾国藩推无可推,只好准备就任。
曾国藩很清楚,慈禧太后对湘军集团的防范心理是相当严重的,因为湘军有着颠覆大清的军事实力,要想让慈禧太后完全放心,湘军能做的只有自我解散,所以对于“刺马案”来说,无论刺客背后是否真有湘军将领指使,湘军总脱不了关系。
曾国藩到了江宁的时候,已经是12月12日,他在路上磨磨蹭蹭走了36天,这也反映出他对此案的观望态度。即便到了江宁,也没有问案的意思,直到刑部尚书郑敦谨到了之后才一起会同审案。
同治十年二月十八日,郑敦谨带着刑部两位郎中赶到江宁,由于赶上春节,休息了两日后郑敦谨便招呼曾国藩等人会审张文祥刺马一案。他一连审讯了张文祥及有关证人十四天,却还是一点进展也没有,曾国藩在此期间,为避免嫌疑,总是一言不发。十四天下来后,曾国藩对郑敦谨说道:“看来我们只好按照魁玉和张之万奏结的内容向朝廷交命了。”
素以铁面无私著称的郑敦谨面对这种情况,确实也没发现刺马案有深层缘由或者牵连出他人,于是也同意了以原审判决定案。
3月17日,郑敦谨和曾国藩联名上奏:“会同复审凶犯行刺缘由,请仍照原拟订罪名及案内人犯按例分别定拟。”这可以算得上是终审结案,因为郑敦谨的奏文中比原来张之万的奏书更为详细,取供、采证、行文也更加缜密。不过比之前不同的是,此次奏书特别强调了张文祥是“听受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
但是这个结论被马新贻系官员甚为不满,他们称案件牵涉湘军集团,郑敦谨心存偏袒,不想深究,但是刑部尚书判定的案子已经是最终定谳,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铁案。
远在北京的慈禧太后尽管对郑敦谨等人没有追查出“幕后元凶”十分不满但也不得不接受了定案的事实。4月4日,由曾国藩监斩将张文祥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
虽说该案已经尘埃落定,但朝中官员以及民间百姓对于前后七个多月的审理还是大有疑问。马新贻之死是否与湘军有关?如果没有,为何一干官员故意拖延,讳莫如深呢?如果是挟私报复这样简单的话,为何要经过七个多月的调查呢?
刺马案众说纷纭,真相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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