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制度有什么(历史上有哪些被继承并沿用至今的先进制度?)
随着历史的发展,朝代的更替,我国古代的制度其实也一直在进步和发展,虽然很多制度已经被历史所抛弃,但同样有一些些先进和合理的制度得以保留,甚至沿用至今。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科举制度:自隋唐建立至今,仍一定程度保留
自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制以来,官员选拔机制便一直在改革和发展,从两汉察举制,到两晋的九品中正制,结果导致门阀士族对权力形成了垄断,而为了打破这种垄断,在印刷术和造纸术大力发展使得读书成本下降之后,科举制随之诞生。
科举制自南北朝萌芽,历经隋唐和宋朝发展,至明清时期达到巅峰,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科举制度历经一千三百余年,可以说是我国古代选拔人才最重要的方式。
虽说科举制度已经废除,但这种以考试选拔官员的方式,却并未就此消失,如今的考公与其何等相似,只是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有所变化罢了。古代的乡试、会试与现代的考公极为相似,而殿试则与现代的面试极为相似。
此外,科举制度诞生的官员具有终身制,而如今也是一样,只要不犯大错,那么通过考试便意味着端上了“铁饭碗”。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古代考中之后直接便是官员,而现代上岸之后还要熬资历、拼能力。
由于中央朝廷与地方的博弈,历朝历代的行政区划便在不断发生改变,从秦朝的“郡-县”制到两汉的“州-郡-县”制,再到隋朝的“州-郡”制度,唐朝的“道-州(府)-县”制度,以及宋朝的“路-州(府)-县”制度,直到元朝开始实行行省制,历经明清两代发展,一直沿用至今。
元代的行省最初是中书省的建成,直到元世祖末期元成宗初期时,才开始在江浙、湖广、江西、陕西等地设置行省,从而形成了“国家置中书省以治内,分行省以治外”的统治模式,行省制度开始真正确立,行省开始成为地方最高官府,或称一级行政区划。
明清两代在沿用行省制度的同时,对于这种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如在地方推行军、法、政三权分立,以承宣布政使司主管民政,以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刑狱,以都指挥使司主管军务,从而有效防止了地方官员专权。清朝时省一级的总督和巡抚开始常设的军政首长,其下属的督抚之下则只设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与明朝不同的是,布政使和按察使不再是一省的主要负责人。
元明清行省制度下,使得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均实行“省-州(府)-县”三级行政区划,这与我国现代的“省-市-区”行政区划其实极为相似,虽有不同之处,但也基本算是一脉相承。
盐铁专卖:重要物资实行严格管控,由官府统一经营
盐铁专卖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提出了“官山海”(亦称“管山海”)政策,即由国家直接对山川林泽产物进行管理,而当时山海之产主要便是铁和盐,因此普遍被认为管仲是我国食盐专卖政策的创始人。
秦国商鞅变法之后,提出了比齐国更为严厉的食盐专卖政策,不仅直接以重税掌控食盐的生产和流通,而且还设置“盐铁市官”专门负责对山川林泽产物的掌管,防止私煮私销。这一制度在汉初曾有短暂放松,但自汉武帝时期,在桑弘羊的建议之下,朝廷再度将“盐铁”收归国家。
此后,历经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朝廷始终坚持着“盐铁官营”的政策,直到唐朝以后才开始对铁实行征税制,但对盐仍然由官府实行专卖,而这种制度也是导致五代以后私盐现象愈演愈烈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今,虽然国家对食盐生产销售政策进一步放宽,但仍然制定有《盐业管理条例》,国家仍然一定程度对食盐实行着掌控。同时,对于石油等战略物资,仍然由政府统一经营管理。
密卷制度:武则天发明推行,如今重要考试仍然沿用
自科举制度诞生之日起,科场舞弊现象便随之产生,而早在隋唐时期,这种现象更是极为泛滥,由于早期的试卷并不遮挡姓名,这便给了主考官很大的舞弊空间。女帝武则天发现这一弊端后,创立“密卷制度”,而这种制度则一直沿用至今。
《隋唐嘉话》有载,“武后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节。判之糊名,自此始也。”不过这种制度当时并没有得到普遍使用,直到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将作监丞莆田陈靖上疏,建议在科举考试中使用糊名办法,这种方式才开始普及,宋朝称之为“弥封”。而到了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糊名法开始推行至省试。
“糊名法”可以说是最为直接,且最为有效的防止徇私舞弊方式,在如今的重要考试之中,“糊名法”仍然得以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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