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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评论|乘客带白菜上车致司机被罚,执法别脱离常识

zhiyongz2024-06-02生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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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这几天,“坐大巴带白菜萝卜被罚款”一事引起关注。网传湖北一大巴司机因乘客带白菜萝卜大葱被罚200元。视频中司机向执勤交警反映,这是乘客过年带着小孩去看爸爸妈妈带的菜。交警称法律规定不允许带货,并反复强调一袋青菜就是货。26日,湖北交警发布通报称对司机万某某交通违法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足,处罚失当,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春运回家路上的新闻,总是格外引人关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客运车辆不得载货。但是,乘客仅带了几棵白菜上车,居然也要对司机按照“载货”进行处罚,这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众所周知,相较于平时,春运时节,乘客带的行李较多,导致车辆拥挤,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哪些属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承载,哪些是“常识”所能够接受的范畴,按理说不该存在争议。对于常年参与交通执法的执法人员来说,更应该是如此。如果乘客带了一袋青菜乘车也被判定为违规,那是否携带大包小包的乘客都可能导致司机被处罚?从这件事来看,交警的处罚“法律依据不足,处罚失当”是肯定的,但更荒谬的地方在于,我们的个别执法是如何丧失常识感的?

有人说“客货混装”的标准,本来就有一定的模糊空间,这会导致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出现将乘客携带少量白菜上车也被判定为“装货”的奇葩执法。法律规定越具体越有利于压缩执法弹性空间,这是事实。但是,任何法律都不可能穷尽所有情况,科学执法归根结底它还是离不开执法人员对于法律制度本意和初衷的理解,这其中就包含着对常识的坚守。比如,乘客携带白菜上策,它的量有多少,风险何在?这些都可以“一目了然”的作出评估。动辄搬出客车不得载货的法律条款来处罚,就难免给人“欲加之罪,何患(性格特点有哪些?性格特点包括无力性格、不适应性格、偏执性格、分裂性格以及爆发性格等。)无辞”之感。

当然,也有人质疑,一线交警之所以作出如此执法,是否与春运期间的执法考核有关?这又是另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了。但这个问题,同样与“常识”有关。一句话,执法再严,背离常识都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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