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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杀袁崇焕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袁崇焕应该被杀掉吗?(速看)

zhiyongz 4个月前 (07-03) 阅读数 #趣闻

  崇祯袁崇焕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袁崇焕应该被杀掉吗?其实,袁崇焕有罪,但以他的地位,这些罪状并不至于死。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袁崇焕并不像清朝和现代某些热血青年推崇的那样,是明朝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大明的中流砥柱。他不过是一个有缺点、也有能力、在军事上比较优秀、在政治上很不成熟的普通武将罢了。

袁崇焕守辽,的确打了一些胜仗,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明朝在辽东的被动局面,距离他在“平台召对”时承诺的“五年平辽”更是天壤之别。严格地说,在这一点上,他已经犯了“欺君之罪”。

  袁崇焕杀毛文龙,这件事的性质一直有争议。其实不管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心,直接杀掉镇守一方的大将,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一点,已经违反了法律。

  至于皇太极兵临北京城下,无论如何,作为辽东守将,袁崇焕难辞其咎:你是公安局局长,你的辖区内出现了恶性伤人事件,你说一句“不是我指使的”就能推卸掉责任吗?

“咦?”你一定会问了:“既然说了袁崇焕这么多问题,为什么还说他的被杀是冤案?”

  因为袁崇焕被杀的罪名,不是擅杀大将,也不是没按时间完成任务,更不是防守失误导致敌军深入,而是通敌谋反。

“不对啊,”你一定会说了,“袁崇焕的九名罪状:‘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怎么说不是因为杀毛文龙、欺骗崇祯、防守失误呢?”

  时间,从时间来判断。

崇祯二年(1629年)五月,袁崇焕杀毛文龙,然后向朝廷请求增加原来毛文龙手下的饷银。崇祯答应了他。杀毛文龙和请求增加饷银,是因果关系。崇祯答应他的请求,就是肯定、至少也是默许了他杀毛文龙的事情。一年前已经定了案的事,一年后又翻出来,这是处死袁崇焕的真正原因吗?

  同样的,平台召对发生在1628年七月,处死袁崇焕在1630年,根本不到五年时间。时间还不到,怎么能怪人家没完成任务?

金军围京师,的确是袁崇焕的责任,不过抵抗金军、击退金军的,同样的袁崇焕及其部将。就是有罪,也算是“将功折罪”了,还能议罪处死吗?

  大礼不辞小让,大行不顾细谨。像袁崇焕这样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不可能在每一个细节上都谨言慎行、小心翼翼、不越雷池半步的。这一点,就是刚愎而暴躁的崇祯,也很清楚。

  至于“擅自与后金军议和”这样的罪名,完全是莫须有。而更严重的“袁崇焕与后金军有秘密约定”,那就明明白白是诽谤了。因为“罪不致死”和“无中生有”而死,这还不是冤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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