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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勇的个人简介?重庆工商大学的学校领导

zhiyongz2024-05-11生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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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勇的个人简介

1987年7月毕业于安徽淮北煤师院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90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宁夏大学中文系,获北京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90年——2002 年在重庆商学院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先后担任系团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校党委委员等;1994年7月——1995年7月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旅游系进修做访问学者,2001年1月——2002年2月在重庆市委党校第三期青干班学习。2002年7月任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2003年10月任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助理,2004年9月任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
黄大勇同志是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重庆市旅游管理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兼任中国旅游协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个人会员、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副会长、重庆市秘书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国际税务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重庆工商大学的学校领导

现任领导 职位姓名党委书记 李春茹校长 孙芳城党委副书记 孟东方、周航副校长 黄大勇、郑旭煦、陈运超、何勇平、苟朝莉纪委书记 周航现任领导参考资料来源:

黄大勇的介绍

黄大勇,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1965年12月出生,四川内江人。现任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 。

请问重庆工商大学的历史大事件详细资料,越细越好

2004年重庆工商大学大事记

一月
6日,教育部社政司勒若司长一行在重庆市教委宣教处何勇平处长、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六处樊伟副处长陪同下来重庆工商大学指导工作。重庆工商大学党委书记周希贤、校长王崇举、副书记朱伯兰、副校长黄朗及校办等相关部门参与了陪同与接待。勒若司长在听取了学校的汇报后,表示对重庆工商大学今后发展充满希望。
7日下午,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牟阳春司长来重庆工商大学检查指导工作,重庆市教委高教处严欣平处长、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宋建英副处长参与陪同。重庆工商大学党委书记周希贤、校长王崇举、副书记朱伯兰、副校长黄朗、校长助理黄大勇、郑旭煦参与接待。牟阳春司长希望全校师生再接再厉,以成立重庆工商大学为契机,努力加强学科建设,为学校的更大发展而扎实工作。
8日上午,重庆工商大学召开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咨询会。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秘书处廖晓玲主任、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方祯云教授、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陈甬军教授出席会议并作了咨询指导。学校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各院系分管学科建设的领导、各级各类重点学科的带头人、负责人、秘书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黄志亮教授主持。
9日,国务院学位办主任周其凤院士在重庆市教委陈流汀副主任、学位办副主任陈渝陪同下参观视察了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党委书记周希贤 、校长王崇举、副书记、副校长黄志亮、副书记朱伯兰、校长助理黄大勇等参与接待。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员会文件(渝委388号)精神,经中共重庆市委批准,廖元和同志任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正厅局级)。
9日,重庆工商大学高等职业改革与发展座谈会在南岸校区举行。会议由高职学院党总支书记何军主持,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有关院系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二月
13日,学校召开2004年新学期中层干部大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周希贤主持,周希贤书记强调,本学期的头等大事是正式设立重庆工商大学,校长王崇举部署了取筹具体工作和本学期中心工作,校长助理黄大勇就取筹的具体工作做了统一安排。
17日,重庆市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来重庆工商大学考察学校筹建工作。通过评估同意设立重庆工商大学。专家组组长为重庆市政协教科文卫体主任王开达教授、副组长为重庆市教委助理巡视员张宗荫。成员为:重庆市改革与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吴刚、重庆大学副校长唐一科、西南师范大学副校长何向东、西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周泽扬、重庆师范大学校长傅世放、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绍先、重庆市发改委社会事业处副处长罗萍、重庆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周庆良、重庆市编委事业处处长彭时泉、重庆市教委计划建设处处长程明亮、重庆市教委高教处处长严欣平、重庆工商大学党委书记周希贤、校长王崇举、副书记、副校长黄志亮、副书记朱伯兰、副校长朱淑芳、黄朗、廖元和、校长助理黄大勇、郑旭煦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考评。
17日,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被重庆市公安局评为2003年度市属文保系统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23-26日,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合作方经济报业集团兴业投资公司来重庆工商大学谈判融智学院办学有关事宜,参加会议的有办学双方的董事。
26日,学校2004年第一次学生工作委员会和学生工作月动态分析会议在学校3019会议室召开。确定2004年学生工作主题为“学生服务年”,并把“学生是否满意,家长是否高兴,社会是否认可”作为衡量一切学生工作的标准。
27日,由重庆工商大学承担的“国家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启动会在实验大楼多功能厅举行。
27日,重庆工商大学召开了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重庆工商大学校领导、 校长助理,处级干部及机关部分科级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王崇举教授主持。党委书记周希贤教授作了讲话。
三月
2日,重庆工商大学校标敲定。
3日,瑞典马拉达恩大学商学院院长Coran Bryding访问重庆工商大学。
4日,重庆市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调研工作会在重庆工商大学举行。会议由重庆工商大学廖元和副校长主持,重庆市信息产业局郝明局长,杨孝荣副局长等一行及重庆工商大学王崇举校长、黄志亮副书记、廖元和副校长、校长助理黄大勇、校长助理郑旭煦及与IT相关院、部、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4日,学校机关总支举行2003年党建工作评比和2004年工作研讨会。
4日,共青团重庆市委组织部张波副部长一行到重庆工商大学进行2003度团委班子考核,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出席了考评会议并听取了团委书记赵驹代表团委班子做2003年度工作报告,团委副书记任奇志、彭勇参加了考评会。
9日,香港新东方酒店管理顾问公司与重庆工商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商谈合作办学事宜。香港新东方酒店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黄懿漩等一行与重庆工商大学王崇举校长、校长助理黄大勇、校长助理郑旭煦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何军书记、李定清院长参与了会谈。
9日,重庆南开(融侨)中学宋朴校长和重庆人民(融侨)小学到重庆工商大学商谈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子女上学问题。重庆工商大学王崇举校长、校长助理黄大勇及人事处、规划办等相关部门参与了商谈。
9日,重庆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李处长一行到重庆工商大学进行2004年应届毕业选调生政治审查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和各院系的大力支持下,组织部积极组织配合,该项工作圆满完成。重庆工商大学2004届毕业生选调上线并参加政审人数在重庆市高校中名列第三。
12日,重庆工商大学组织工作会议在300人报告厅举行。学校党委书记周希贤、副书记黄志亮、朱伯兰、各党总支书记、委员等共计150人参加了会议。2004年党建工作以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力争实现“大一有党员,大二有党小组,大三有党支部”。
18日,学校召开人才引进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回顾自2003年9月以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学校领导周希贤、王崇举、朱伯兰、廖元和、校长助理郑旭煦、有关职能处室、院系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9日,重庆工商大学2004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300人学术报告厅举行。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各院系、机关、后勤党总支部门领导、专职政治辅导员等出席了大会。学校党政领导先后讲话,宣传部部长余常德传达了重庆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周希贤书记要求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宣传思想工作把学校的宣传工作摆在学校教学、科研同等重要位置考虑,统一部署、实施,开创学校宣传工作新的局面。王崇举校长表示学校行政将尽力关心、支持同志们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希望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推出新成果。
19日,“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实施“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计划”是学校党委为深入推进学校大学生素质教育,营造优良的校园文化氛围而做出的决定,由学校学生处、校团委组织实施。
23日,美国 Pomona College政治学教授在美国驻成都领事馆文化教育领事陆腾及重庆市外事处肖畅陪同下,到重庆工商大学举行题为《亚洲经济合作》学术报告。区域经济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参与了接待。
24日,英国文化委员会驻重庆办公室主任司居安(Joanne Speakman)女士应邀对重庆工商大学进行了访问。司居安女士首先参观了重庆工商大学王琦美术馆及校园。随后王崇举校长在贵宾厅与司居安女士进行了会谈。司居安女士对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在英领馆组织的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将继续为重庆工商大学提供更多英国教育方面的资料以增进重庆工商大学师生对国际教育的了解。
25日,重庆工商大学第一届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成立,学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旨在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评估体系,对学校的工作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加强管理。
30日,重庆工商大学召开“承担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会议由教务处刘幼昕副处长主持,副校长朱淑芳教授宣读了重庆工商大学“承担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会上,领导小组负责人通报了目前重庆工商大学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下一步的教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参加试点的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商务策划学院、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学院和部门负责人就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作了发言。
31日,重庆市高校“两办”主任会议在重庆工商大学召开,出席大会的有重庆市教委巡视员张宗荫、市教委办公室主任胡斌、市教委修志办主任孙文松、重庆工商大学党委书记周希贤、校长王崇举及重庆市高校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会议的主要议题是重庆市办事指南审稿,教育志、教育年鉴编写工作的具体安排和部署。
四月
1日,亚洲国际教学教育课程协会负责人麦克马洪(Hugh MacMahon)先生来重庆工商大学访问。麦克马洪先生看望了该机构推荐到重庆工商大学任教的4名分别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和爱尔兰的外籍教师,并与重庆工商大学回顾了多年以来的良好合作,对建立起来的良好合作关系表示满意,并对今后派送的外籍教师的专业结构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麦克马洪先生还参观了重庆工商大学刚刚投入使用的外国专家楼以及其它教学设施。
6-10日,应第三届中国国际摩托车博览会暨第一届中国重庆国际通用机械博览会组委会的邀请,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承担了本次博览会的服务工作。协会派出26名志愿者,加入后勤工作组、负责接待、引领贵宾和资料收发等工作,共计完成49人次400小时的服务,得到了组委会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7日,由北京语言大学、教育部高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卢湘鸿教授、西南师范大学张小贞、重庆大学曾国芳、专家组秘书张明等来重庆工商大学进行计算机教学调研活动。重庆工商大学王崇举校长、朱淑芳副校长及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参与了接待。专家组认为,学校的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在执行新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教材选优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7-8日,由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人才开发与法规组张亚丹司长、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项目官员傅乃康先生、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熊贤良副主任、重庆市西部办、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北京赛尔网络和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的代表等组成的考察小组来学校现场勘察了“全球发展学习网络重庆远程学习中心”的建设、装修情况。重庆工商大学王崇举校长、朱淑芳副校长、郑旭煦助理、以及校办、财务处、国资处、教务处、基建处、实验实习中心、网管中心、远程中心等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勘察、接待工作。张亚丹司长介绍了西部全球发展学习网络10个远程中心的项目审批情况和本次勘察工作内容,郑旭煦助理汇报了学校远程中心近期建设情况,北京赛尔网络和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勘察工作任务。与会人员分别就远程中心建设方案、进一步修改的装修方案、运行管理方案以及远程中心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8日,重庆工商大学第二届田径运动会在南岸校区开幕,这次运动会有51个师生代表队2994人参加了比赛,18人次打破12项校纪录。
13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胡正寰教授在国际学术报告厅给学院师生作了题为《轧制成形技术的现状及展望》的学术报告。
13日,著名传染病防治专家官素君教授来校作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科学防治传染病”的讲座。
16日,重庆工商大学接到江北区政府紧急通知,邻近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发出氯起泄漏,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距事发点仅有一公里多,属于警戒疏散区,接到警报后校党委书记周希贤、校长王崇举及其他学校领导立即赶到江北校区,组织全校区师生5000人紧急撤离,18日下午6点警报解除,师生员工安全返校。
17日,重庆市第三届“宏声杯”大学生税收知识电视辩论赛在重庆市彩电中心圆满落下帷幕。本次比赛由重庆市国税局和地税局举办,有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等六所大学参加。学校王翔、葛莺、李英杰、李函静四位同学组成代表队参赛,获第四名,四位同学均获“优秀辩手”称号。
18日,重庆市第23届大学生“校园之春”系列活动之“绿色重庆——第五届大学生环境论坛”在学校举行。这次活动由重庆市团市委、市教委、市环保局、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主办,学校团委、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环境科技协会承办,中国工程院曾苏民院士、重庆市政协常委、市人民政府参事、知名学者雷亨顺教授参加论坛。本届论坛主题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建设绿色新重庆”。
21日,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重庆工商大学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行风评议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学校党委书记周希贤和校长王崇举担任。
22日,重庆工商大学在南岸校区举行2004年校园接待日——区县招办主任、中学校长座谈会。座谈会由副校长朱淑芳教授主持,校党委书记周希贤教授致欢迎词,校长王崇举教授作总结讲话。
23日,为了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四川省广安市艺术团应邀到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体艺馆演出了大型歌舞节目《春天的旋律》。学校领导和2000多名师生一起观看了演出。
26日,江北校区53名学生楼长、层长接受岗前培训。这次活动由江北校区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办,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黄志亮教授和相关部门对53名新任学生干部进行了培训。这些选出来的学生干部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清洁卫生、作息时间等进行管理,担负起“家长”的职责。
28日,重庆工商大学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五周年暨表彰大会在南岸校区500人学术报告厅举行。会上,表彰了2003-2004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五四红旗团总支、共青团标兵、优秀社团的个人和集体。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是民办还是公办

融智学院是由重庆工商大学做为举办方,重庆工商大学黄大勇副校长担任该学院的院长,同时,融智学院是2003年年底才被教育部批准为重庆工商大学独立二级学院,所以其2001,2002,2003级文凭是重庆工商大学毕业证文凭,而2004,2005级及其以后的年级文凭是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但即使文凭是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也是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文凭,和重庆工商大学文凭具有同等效用.

重庆工商大学图组织结构

姑且称你为同学吧
图组织结构分很多种,不知道你是要哪个方面,或者是单个学院的?
如果看到的话请补充问题
这里有一份学校主要领导的
李春茹 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档案馆)、组织部(党校)、离退休工作部(处)。
李春茹,女,汉族,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78—1982年在西南政法学院就读本科,获学士学位,后留校工作。1985—1988年在西南政法学院哲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1988年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曾历任西南政法学院马列部、国贸系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法律系党总支书记等职;1999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现任重庆工商大学党委书记,兼任重庆市社科联常委、副主席,重庆市哲学学会会长,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女性人才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高校学生管理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
李春茹教授主要从事哲学理论方面的研究,近年来公开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公开出版专著、教材等二十余部。其中,有的成果曾获省部级奖项。主持及参加省部级课题四项。
李春茹同志从事行政管理多年,近年来荣获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王崇举 校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
王崇举,男,教授,硕士生导师,汉族,中共党员,重庆人,1948年出生。1987年研究生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经济数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年2月,任重庆师范学院副院长。1999年3月至2002年4月任重庆商学院院长。2002年4月至今任重庆工商大学校长。系第一、二届重庆市人大代表,第三届重庆市政协常委。
王崇举同志长期从事数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运筹学、系统理论等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在数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宏观经济决策理论与方法等领域有相当影响,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为重庆市社科联副主席、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是重庆市第一批、第二批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重点学科“区域经济学”学科带头人。
王崇举同志先后主持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三峡库区可持续发展科技规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与军转民》、《中西部地区以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环境和条件研究》和《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理论研究与政策设计》,国家科技部软科学项目《东西部开发战略比较研究及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等国家、部委、省市科研项目30多个,科研成果丰富,对国家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相关领域的理论探索及实践做出突出贡献。近五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和“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各1项,国际合作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16项;在《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上海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编著3部,研究报告若干份,多次领衔重庆市委市政府委托的重大研究项目。多项科研成果被各级政府部门采纳运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曾荣获国防科工委软科学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近五年来获重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重庆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其它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项。
黄志亮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分管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评估办公室、团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黄志亮,男,教授,汉族,中共党员,重庆人,1955年8月出生。1988年 研究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重庆市市政府办公厅财经办任主任科员。1989年到重庆商学院工作,先后担任系副主任、系主任、党委委员、副院长,1995年获国内贸易部有突出贡献的部级专家称号。2002年4月任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黄志亮同志长期从事区域经济发展研究。现任重庆市三峡移民与库区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资本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会会长,《西部经济论坛》(重庆工商大学学报)副主编。
黄志亮同志先后主持和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长江三峡经济开放区发展研究》、《西部开发中长江上游地区区域创新战略研究》等课题10余项,独立或合作出版的专著和著作有《现代企业创新论》、《重庆经济发展论》、《重庆与云贵川藏桂经贸合作研究》等10余部,先后在《经济学家》、《中国工业经济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学动态》、《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当代经济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等报刊上发表论文37篇。主要代表作为《重庆经济发展论》(专著)、《长江三峡经济开发区发展研究》(专著)、《东西部开发比较研究及西部大开发战略选择》(专著)、《实施四大方略,推进重庆经济开发》(论文)、《重庆与上海经济发展阶段比较中的思考》(论文)、《实施区域创新战略,构建重庆区域创新系统》(论文)、《论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几个主要特点》(论文)、《多层次区域创新战略初探》(论文)。
朱伯兰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学校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宣传部(新闻中心、校报)、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工会、教代会、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校园文化工程建设。
朱伯兰,女,1953年出生,汉族,重庆市人,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1981年6月至2002年4月在渝州大学工作,先后担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三峡经济系党总支书记、校长助理、理工学院党委书记、党校副校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2年4月至今任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校工会主席、教代会主任。
朱伯兰同志长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高校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研究。是校学术带头人,先后主持省部级、校级科研项目21项;主编、参编专著10部;发表论文60余篇;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全国人文社科成果、省、市优秀德育科研成果奖多项。是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管理科学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党建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高校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
黄 朗 副校长 分管基建处、保卫部(处)、武装部、实业开发总公司、科技开发总公司。
黄朗,男,教授,汉族,中共党员,湖北汉阳人,1956年1月出生。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生物系,理学学士。毕业后至今分别在渝洲大学和重庆工商大学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和党政管理工作。1995年11月至2002年3月担任渝洲大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2002年4月至今担任重庆工商大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黄朗同志长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和党政管理工作。重庆市高校基建规划学会副理事长、重庆市高校后勤研究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红十字会高校协会常务理事。
黄朗同志注重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先后主研和参研的课题有《重庆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移民安置工程研究》、《重庆市经济增长中的教育与人力资源因素的实证分析》、《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与学生工作阵地建设研究》、《增强大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方法与途径研究》等;主编和参编的专著和教材有《新世纪的奠基理论》、《高校德育的理论与实践》、《爱国主义教育理论与实践》、《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等;先后发表《论大学生爱国主义精神的教育与培养》、《论诚信道德平台的构筑及其赋予思想政治工作的使命》、《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论略》、《以人为本,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理念》、《培养爱国主义精神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毛泽东哲学思想的基本特点》、《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永葆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群众的关系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五观”》、《和谐社会视野下的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市场经济与高等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对邓小平实事求是思想的解读》、《大众化进程中的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研究》等论文。
黄朗同志曾先后被评为重庆市职称改革先进个人,重庆市人事系统先进工作者,重庆市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先进个人。
黄大勇 副校长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政办公室;分管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数字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融智学院;分管校地合作办学工作、对口扶贫工作;兼任校体委主任。
黄大勇,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教授,1965年12月出生,四川内江人。
1987年7月毕业于安徽淮北煤师院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90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宁夏大学中文系,获北京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90年——2002 年在重庆商学院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先后担任系团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校党委委员等;1994年7月——1995年7月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旅游系进修做访问学者,2001年1月——2002年2月在重庆市委党校第三期青干班学习。2002年7月任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2003年10月任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助理,2004年9月任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
黄大勇同志是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重庆市旅游管理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兼任中国旅游协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个人会员、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副会长、重庆市秘书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国际税务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长期从事旅游管理、旅游学概论、区域旅游经济、旅游市场开发、旅游发展规划与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主持教育部项目《发展乡村旅游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三峡重庆库区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及重庆市软科学项目等课题10余项,主持完成横向课题《江津市旅游发展规划》、《城口县旅游发展规划》等20多项。出版《长江三峡库区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发展战略研究》、《三峡库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等专著10多部,在《旅游学刊》、《经济地理》等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获得各级奖励10余项。
郑旭煦 副校长 分管教务处(高教研究所、全球发展学习网络重庆远程学习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分管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兼任校语委主任。
郑旭煦,女,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10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获理学学士;1990-1991年在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系进修;1999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物理化学专业,获理学硕士;2003年毕业于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药物工程和药物流变学方向),获工学博士学位。1998年7月、2000年7月任渝州大学化学及化学工程系副主任、主任,2002年10月任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2003年11月任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助理,2004年9月任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
郑旭煦同志长期从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技术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研究专长为天然药物筛选与化学、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环境催化技术。是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教育部2006-2010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药工程分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科协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青年科学技术联合会副主席,重庆市化学化工学会副主席,重庆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高等教育委员会常务理事。
郑旭煦同志近五年主持主研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20余项,公开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30余篇,其中SCI、EI收录10篇。申请发明专利8项,已获授权3项。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重庆市科技发明三等奖各1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重庆市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各1项。
陈运超 副校长 分管后勤处、图书馆、学术期刊社、继续教育学院、派斯学院;分管对外培训工作。
陈运超,男,汉族,中共党员,教育学博士,教授。1965年1月出生。1986年7月毕业于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获工学学士;1989年6月毕业于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获工学硕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教育学(高等教育)博士学位。
1989年7月—2002年8月,历任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油品应用化学系教员、教务处参谋、副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2003年9月-2006年9月,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2006年10月至今,任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
主要致力于高等教育、高校管理及其国际比较等领域的研究。已发表中英文论文45篇,出版著作3部。现为欧洲高等教育研究协会会员、美国Vanderbilt大学《皮博迪教育研究》(ThePeabodyJournalofEducation)编委。
何勇平 副校长 分管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MBA教育中心、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药物化学与化学生物学研究中心、重庆市发展信息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管理研究中心)、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分管产学研结合的相关工作。
何勇平,男,1961年4月生,重庆长寿人,教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西南大学兼职教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作经历丰富,历任西南师范大学(现西南大学)中文系任党总支副书记、总务处副处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市教委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社会科学处处长。现任主要学术职务: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理事、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会理事、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重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
苟朝莉 副校长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离退休工作;分管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江北校区管理委员会;分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2019年湘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招生改革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全市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招生原则
普职协调,公平均衡,公开公正。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湘潭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利文
副组长:彭奋强、伍国强、齐湘雄、曾艳玲、房高
成员:谢忠平、黄文杰、黄大勇、赵学勤、旷裕民、刘君、李建军、周新湘、向帆、谭先玉、陈自安、朱达、廖德鸿、江艳松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我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谢忠平同志兼任。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我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黄文杰同志兼任。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特长生计划。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美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特色教育实验学校特长生计划可放宽至15%)。
2、指标生计划。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均衡分配到相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市区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湘潭市一中、湘潭市二中、湘潭市三中、湘钢一中和湘机中学)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分别制定本区域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指标生招生实施方案,按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下达指标生计划分配给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指标生不得跨区域招收。当分配到某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不足1人时,也必须下达1个指标。
3、直升生计划。为积极推进初高中教育衔接协同发展,实施直升生招生办法。完全中学高中部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招收对应初中学校毕业生总数10%的学生作为直升生。
4、自主招生计划。为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招生模式的多元化,设置自主招生计划。
(1)根据“全国百强学校”湘潭县一中在市外的办学影响,湘潭县一中招收没有参加湘潭中考的市外学生55人。由湘潭县教育局指导湘潭县一中制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湘潭县一中组织实施。
(2)根据湘潭市十八中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湘潭市十八中招收没有参加湘潭中考的学生50人。由市教育局指导湘潭市十八中制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湘潭市十八中组织实施。
(3)根据湖南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湘乡市二中部分班级开设日语的实际情况,湘乡市二中初中日语班志愿升入湘乡市二中开设英语的高中班和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参加全市中考英语统一考试,填报升学志愿,参与全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志愿升入湘乡市二中高中部日语班学习的学生参加中考日语考试(日语考试由湘乡市教育局命题、组考、评卷),填报湘乡市二中日语升学志愿,按一定比例升入湘乡市二中高中部日语班学习。由湘乡市教育局制定日语班招生实施办法,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湘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分为直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和常规录取志愿四类。
(1)直升生志愿。凡被预录的直升生只能填报被预录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不得再填报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不能参与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2)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只有具有升学资格且在同一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参与指标生志愿填报。往届生、中途转回学生和在外地就读回潭报名考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志愿填报。经初中学校公示上报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均可选择一所规定区域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填报指标生志愿,若不按规定区域填报指标生志愿,则指标生志愿作废。市城区初中学校考生可选择市城区任意一所市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填报指标生志愿。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的考生分别可从本县(市)所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为指标生志愿。愿意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常规录取志愿栏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填报。若指标生志愿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不一致,该生指标生志愿作废。
(3)特长生志愿。特长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报考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志愿一”填报。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4)常规录取志愿。常规录取志愿设两个平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市示范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
不愿意就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愿意升入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也可以不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不愿意就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愿意升入一般普通高中的考生也可以不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
2、填报志愿要求
(1)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诱导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协议。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凡因学校违规行为侵害学生权益造成损失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2)我局统一编印《湘潭市高中学校报考指南》,免费发放到全市初中毕业生。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办学性质(公办、民办)、办学类别(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以及市教育局的招生政策,根据自身条件慎重填报志愿,不盲目填报。凡因志愿填报不合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的志愿一经填报,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修改。
(5)考生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室里按志愿卡上要求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8日下午4:30至5:00之间。未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而造成志愿失效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入学资格。填涂好的志愿卡由监考老师分考室整理、装袋,密封后随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答题卷一同上交到答题卷扫描点。
(三)招生录取
1、录取依据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四项:
(1)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则。
(2)艺术中考成绩等第。初中毕业生艺术考试成绩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艺术中考成绩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则。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原始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以及八年级时已考的生物和地理共10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卷面分各120分,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生物、地理卷面分各100分,体育考试50分,总计1010分。
(4)优惠加分。考生按优惠加分政策在升学时可享受优惠加分。
初中毕业生优惠加分项目及审批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下表:
加分项目审批依据加分值
烈士子女县级民政部门证明材料20分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和台湾省籍考生县级外事侨务部门证明材料10分
散居少数民族子女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证明材料5分
优惠加分取最高的一项计入录取档案总分,不能累加。优惠加分以有效证件为依据,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审定。
(5)考生升学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是重要的录取依据,志愿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凡不填报或填写错误均视为无效志愿,不参与划线录取。
2、录取方式
(1)生成录取数据库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和艺术中考成绩等第“非D即入”的原则,将考生中考成绩和优惠加分相加后排序。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105%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成新生录取数据库。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新生录取数据库中录取新生。特长生、直升生、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按照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投档原则
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3)录取顺序
按照直升生录取、指标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和常规招生录取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直升生录取。直升生为提前批录取。直升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指标生录取。指标生根据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若不符合要求,则按志愿与其他生一起参加统一招生志愿录取。
特长生录取。各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其招生方案、术科组考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特长生报名和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招生学校在公平公正地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后,按1:1.5的比例确定特长生专业测试上线名单,并将名单于5月26日前上交我局基础教育科。逾期未交名单的学校,视为放弃该校的特长生录取指标。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在专业测试上线名单中按录取档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长生。特长生未录满的计划并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常规招生录取。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的顺序录取,都按平行志愿录取。平行志愿录取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按考生录取档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志愿,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符合录取条件,即录取到该学校。当遇到多名学生同分时,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①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先后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补录。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对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补录只录取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
3、录取和注册时间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和注册工作必须在市、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具体安排如下表:
时间工作任务
7月3日公布全市中考考生成绩、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全市普通高中上线学生名单
7月4日全市高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电话通知上线学生
7月6日高中新生到招生学校报名确认
7月11日县(市)高中学校到县(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7月12日市直高中、韶山学校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7月13日湘乡市教育局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7月14日湘潭县教育局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8月22日普通高中新生补录
8月24日各单位到市教育局办理高中补录新生注册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二)招生计划
各职业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可容纳规模情况和近三年招生情况,科学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依据全市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统筹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各职业学校各专业均必须完成规定的招生计划,但实际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5%。
(三)招生宣传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在《湘潭日报》公示,在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管理平台上介绍各学校的办学情况及各专业的建设情况。全市各初中学校,对具有招生资质的单位入校宣传应予以配合、支持。
(四)填报志愿
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统一填报志愿,中职和普高志愿填报同时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级示范学校、一般职业学校三类,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在三类学校中各填报1个志愿。
(五)统一录取
在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扫描读取中职志愿卡,严格按志愿录取。系统录取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录取情况。已录取的考生统一在7月11-15日,到所录取学校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确认。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六)统一注册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六个“严禁”。各校在规定时间,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学生注册信息。
(七)合理调剂
学生志愿信息轮空未录取的,7月20日到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填报征集志愿。录取后需变更学校或专业的,需学生申请,已预录学校同意,科室审核后,由其申报的学校补录。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村组、街道、路段、门牌号等,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要在招生学校、小学毕业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村组、街道和媒体公布。
(二)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去库存”有关要求,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到拟就读学校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8月15日前将辖区内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监护人,督促其按时入学。
1、小学新生入学。小学新生入学时需审查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入学依据。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城市区小学严格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政策,县(市)区农村小学入学政策年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民办初中新生入学。民办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教育行政部门按招生计划对民办学校下达注册学籍号,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学籍号进行招生。违规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注册学籍。民办初中学校应优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潭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志愿升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民办学校网站提交报名申请表或到学校报名,每个学生报1所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民办初中学校以查阅学生成长记录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录取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民办初中学校于7月4日前将录取名册报送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局基础教育科。
3、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公办初中学校必须在划分片区内招生,具体方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公办初中新生入学需审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入学依据。外地回湘潭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服务范围公示时间为5月上旬。公办初中新生报名摸底时间为6月20日至30日,新生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开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读学生除外)等相关资料,由住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5、免学、缓学学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免学、缓学。重度残疾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少年入学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特殊学生入学。本市范围内的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可申请到市、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学生。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全市范围内的聋生、盲生和市区、韶山市范围内的智障学生,湘潭县、湘乡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分别招收辖区内的智障学生。对于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行为较为异常的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可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八、普通高中直升生招生办法
(一)直升生资格
享受直升生资格的学生为:具有升学资格且在完全高中初中部或教育集团初中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中途转回学生和在外地就读回潭报名考生不享受直升生待遇。
(二)直升生计划
完全中学高中部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所招直升生的计划数为对应初中学校就读三年且在籍应届九年级学生人数的10%。
(三)推荐录取程序
1、方案申报
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于5月10日前制定招收直升生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送对应初中学校实施。
2、宣传发动
各有关初中学校于5月13日前召开九年级学生及家长会,宣讲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及具体方案,公布本校的直升生指标人数,宣传有关政策。
3、综合测评
各有关初中学校根据对应的完全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收直升生实施方案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根据学生自愿报名的情况以及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于5月20日前按照本校的直升生计划人数1:1.2的比例择优向对应完全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推荐直升的学生名单。直升生必须是初中学校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最优秀的学生。完全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根据对应初中学校推荐学生的综合考评结果,于5月24日前确定直升生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反馈到对应初中学校。
4、张榜公示
有关初中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本校直升生的预录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25日—27日三天。
5、志愿填报
各初中学校于5月30日向已预录为直升生的学生下发《直升生填报表》及《直升生承诺书》,学生及家长填写后,初中学校整理好材料后于6月3日送对应普通高中招生学校。
6、汇总上报
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于6月6日将拟定招收的直升生花名册汇总名单、《直升生填报表》和《直升生承诺书》报县(市)教育局审核。6月8日,县(市)教育局将有关资料汇总上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市直学校直接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7、审核录取
直升生提前录取。我局审定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招收的直升生预录名单后,于6月10日向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公布对口直升生预录名单。
已被预录的直升生仍然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被预录的直升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能正式录取。凡被预录的直升生不得再填报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不能参与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四)注意事项
1、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是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特别关注。各相关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基础教育科上报本校对口直升生招生方案,不得提前进行直升生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于5月6日前将直升生招生计划表上交我局基础教育科。
3、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扩大直升生招生范围,突破直升生招生指标。必须充分尊重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本校,更不得以许诺优惠条件跟学生或家长签订其它协议。
4、学生和家长填写《直升生填报表》和《直升生承诺书》上交学校确定后,不得再作更改。
九、招生要求
1、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及相关附件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开展招生工作,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计划完成,不得随意变更。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更不得擅自突破计划。
3、认真做好宣传引导。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招生政策,努力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中小学招生宣传资料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切实加强招生督查
成立湘潭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督导科牵头,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按照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潭教发〔2016〕17号)从严查处。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随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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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的知名校友

政界
任启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森:辽宁省辽源市委常委、副市长
邱爱军: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
杨快利:原安徽省淮北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郑华强:淮北市政协副主席
李华丰:淮北市政协副主席
彭介林: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葛探宇:河南省博爱县委书记
宋南平:原中国科协常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陆学忠 :安徽省铜陵县委常委
安令裕:文化部机关党委副书记
毛朝银:重庆市南川区委常委
张晓武:安徽省淮北市原副市长
宋宝儒:重庆市南川区委常委
沈强:安徽省淮南市市委书记
方来珊: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侯志明:峨眉电影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
王黎:辽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
常生龙:上海虹口区教育局长
学界
乔建永:现任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原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长,原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
黄建军:深圳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魏捷:原阜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2013年任安徽农业大学督导员
齐沪扬:上海师大对外汉语学院院长、博导、教授
孙玉平: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强磁场科学中心副主任
乔均:南京财经大学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院长
吕绳振:安徽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
郭金创:山东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陈国龙:宿州学院党委书记
夏文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中学校长
黄大勇: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教授
宋宝儒: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党委书记
许作良: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教授
张秉衡: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13研究所党委书记
方洋旺:空军工程大学教授、博导
张国宪:现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孙红哲:香港大学化学系教授、博导
杜其奎: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副院长、博导
周永贵: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导
刘添才: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
汪少华: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导
郜锦强:原淮北师范大学副院长、教授
雷爱文: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教授、博导、国家杰青
李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商界
赵为民:1966年生,安徽无为人,中文系89届校友,现任格兰仕集团副总裁兼新闻发言人
卜海之:国际药物研究学会、美国药物科学家学会、美国质谱学会及美国药理及实验治疗学会会员,苏州圣苏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总裁。
粟维胜:佛山市动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
金远志:北京弘泽实业开发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周岭:南海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方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著名红学家,87版电视连续剧《红楼梦》编剧。
蒋韬:大屯煤电公司党委副书记
熊培正:中共中煤集团公司上海企业委员会党委书记、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假日酒店副总经理
文艺界
宁敬武:北京电影制片厂导演
孙叙伦:现为《艺术界》杂志社总编。
潘小平:现安徽省作协副主席、安徽文学院常务副院长、《安徽文学》执行主编,著名作家、评论家。
谭旭东: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获奖者,获奖作品为《童年再现与儿童文学重构》。现为北方工业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华美学学会会员、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黄丽陆:2001年底,出任经济日报主办的《中国企业家》杂志副总编。2005年任副社长,主管杂志社的经营业务。2011年11月11月30日离职,并加盟其前任老板、《中国企业家》杂志社长刘东华创立的正和岛。